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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學校性侵案 人本籲專家團隊進駐
Oct 8th 2013, 13:1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田秋堇、鄭麗君今(8)日下午與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南部某特教學校性侵案被揭發2年,狀況未改善,教育部應組專家團隊進駐;教育部則回應,已有穩定進步。

教育部說,某特教學校性平事件國賠協議成立案件,101年度該校計有5件國家賠償申請案進行協議,協議成立者計3案,並已撥付賠償金額予請求權人完畢,另國賠協議不成立者計2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中。

截至102年9月底為止該校已召開7次「國家賠償事件後續向相關人員求償審議會議」以釐清求償對象及其過失責任,因應近期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本案做出審議結果,後續教育部國教署將督導該校依國家賠償法等法令規定妥處。

教育部對該校性平事件督導措施,原成立「專業輔導諮詢小組」,由學者專家組成,並以4個分組(諮商輔導分組、教學輔導分組、性別培力及事件處理分組、環境空間及措施建構分組)運作方式協助學校提供性平事件相關人員輔導諮商與資源引介,該校101年2月改制附屬大學後,結合該大學特教資源專業指導與行政資源支持,延續教育部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既有執行成果基礎下,由該校與所屬大學組成「校園性平專業諮詢小組」續協助該校改善性平教育知能。教育部並由「專責行政督導小組」聘請專家及相關行政人員等,定期到校實地督導。

100-10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經費委由該大學建置專業輔導人力資源整合平台,引進相關專業人力提供學校性平事件相關人員(學生、家長與教師)後續完善輔導與心理諮商,輔導學生走出傷痛回復正常生活。自100年9月27日起,每星期二由部長主持,已全面列管、處理與改善輔導,並建置「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統計/追蹤管理系統」網站,確實列管追蹤各性平事件處理情形。

為督導教育人員落實責任通報,除現有責任通報與校安通報機制外,並修正通過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之1,增列有關教育人員知悉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責任,並於校長及主任等各式會議進行宣導。全面檢視改善校園安全死角,充實學校性平教學參考資源。101年度教育部對各特殊教育學校急迫性經費補助,特別針對各校學生宿舍設施補助經費改善,另各校學生專車皆補助經費加裝車內監視設備,以預防性平事件發生。

本案發生後教育部國教署(原中部辦公室)計9人遭行政懲處。學校部分,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計23人,分別記1大過到申誡1次不等行政懲處。並經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教育部與該校部分人員計16人(教育部4人、學校12人),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結果,其中6人不受懲戒(教育部4人、學校2人)、其餘10人則以降級及記過不等之懲戒(降級5人、記過5人)。

該校102年1月起迄今,計通報疑似性騷擾案件12件,經依法調查結果,屬實計3件,調查中計2件;教育部並持續督導該校確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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