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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改建豪宅開罰 違規住宅雙北最多
Mar 5th 2014, 13:54

大台北地區房價高,居大不易,不過《天下雜誌》調查發現,有些違法建商卻在政府規定的工業區、商業區等土地,蓋起住宅,並進行販售;一旦等到政府開鍘,部分建商卻撇得一乾二淨,讓住戶接下所有爛攤子。

大直、內科部分豪宅 竟然是違法的 根據《天下雜誌》調查發現,大直美麗華旁,明水路、北安路、堤頂大道、樂群二路所圍區域,屬於台北市都市計畫的商業區及娛樂區,依法不得蓋住宅,但建商卻在此區蓋起一棟棟房價上億元的豪宅;而在內湖明美公園東北側、由南京東路六段、行善路、舊宗路和成功路圍繞的近十萬坪重劃區,則為「工商混合區」或「辦公服務區」,北市府核發建照上更白紙黑字註明「不得銷售、使用為集合住宅。」 雖然商業區土地一般而言比住宅區貴,但有更多容積率可蓋房。

只是近年台北市辦公室租金投報率,成為全球最低,反觀地價在房市泡沫中卻節節高升,因此部份建商遂另闢戰場,取得辦公/商業建照,再將原本建築圖上的公共空間違規裝修、擅自變更,改成給住戶的私人空間,透過「二次施工,違法興建「商業住宅」獲利,而銷售人員也會據實以告:「這裡的住宅是違法的!」 建管處已對內湖五期重劃區域內的「合康捷境」、「新潤峰哲」、「新潤悅峰」、「維多利亞嘉醴」、「興富發領袖」、「忠泰恆美」、「忠泰至美」、「遠雄藝朗」等8案開罰,總開罰金額近3千萬元,其中「遠雄藝朗」、「忠泰恆美」累計皆已各被罰456萬元。

除了違規豪宅,《天下雜誌》指出,在工業區違法興建的「工業住宅」,早已遍布全台,全國數量最驚人的新北市,就有108處列管工業住宅,約12000戶,遍佈板橋、中和、三重、新莊、新店、樹林、泰山、淡水等各區,其中有32例更已確認為違法住宅。

暗示可裝修成住宅 建商以辦公室名義出售 部分違法建商先以較周邊住宅區土地便宜1/2~4/5的成本,取得工業區用地;再以辦公等用途,取得大樓建照。

銷售時,不設樣品屋,避免廣告不實被罰。

但根據《天下雜誌》實地調查,銷售人員會以辦公空間名義銷售,說明所有物件都有預留廚具和衛浴的管線,通常都由購屋者自行「隔間」,暗示「大家都轉做住宅」;交屋時,則要求住戶簽切結書,表示知道僅能做辦公使用。

儘管工業住宅居住品質惡劣,但房價比合法住宅便宜許多,能滿足年輕人與弱勢族群在都會區購屋的需求。

業界人士估計,工業住宅視買地時間先後,部分建商甚至可以有5成的淨利。

不過目前為止,內政部與營建署僅負責審查「變更案」。

中央機關中,只有公平交易委員會曾以「廣告不實」之名,針對全國工業住宅業者開罰;但從2007年至2013年,也只開出18張、總金額3855萬元的「廣告不實」罰單,與每案動輒數十億元的建案相較,罰則比例過低。

工、商業區違規住宅嚴重妨礙都市健全發展;政府若持續放任違法者藉工業區低價土地、商業區高容積率獲取暴利,積非成是,將對人民價值觀及社會進步發展都有極大的負面影響。

應追究建商罰責 但民眾也別存僥倖心態 面對歷史共業,《天下雜誌》主張,中央應推動修法,全盤檢討都市計劃,包括:回溯追究違法建商相關責任;對於已同意變更使用目的的區域,也應通盤檢討而非針對個案;對於事後擅自變更者,要有合理罰款及要求捐地或認養公園等回饋配套。

並呼籲地方政府則應拿出魄力,杜絕新案發照;針對舊案違規內容,進行處分;違規住宅現住戶,則應配合政府執法,將公共設施變造部份盡速回復原狀。

針對工業住宅爭議,《天下雜誌》採訪具有相關訴訟經驗的律師,他也提醒,未來消費者若要主張自己是遭受建商詐欺的善意第三人,幾乎不可能成立。

消費者若「心存僥倖」或入住前未查明土地分區分是否違法,一旦遭到建管單位開罰,建商還是可以規避責任,遭殃的還是消費者;若能舉證建商有欺瞞之實,也可循集體訴訟對部分違規建商,進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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